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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工業化的迅速發展,危險廢物的數量也在迅速增長。危險廢物涉及面廣、數量多、成分復雜,在其生產、收集、儲存、運輸、處置等各個環節中,如果處理不得當,都會引起環境安全事故。怎樣才能對危險廢物進行規范,避免因危險廢物引起的安全環保事故,已經變成了對企業安全發展的一大 挑戰。伴隨著政府的環保政策和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對危險廢物的管理進行規范,這也是企業能夠合法、合規進行生產的必要條件。
01山城危險廢物處理必要性
危險廢物處置需要與工業生產和國民的環境意識有很大的關系。隨著經濟、產業的發展,廢物產生的自然而然地增加了,但越來越嚴格的環境保護也是一個重要的驅動因素。排污許可制度、環保稅及規范化管理考核等,將會形成一套常態化的政策制度,從而降低了危險廢物處理瞞報、漏報的行為,阻斷了非法運輸和傾棄的途徑,將危險廢物處理方式的合法化,使得危險廢物的增量比以往有了很大的增加,可以預見,危險廢物處理行業將會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維持著高速的增長。隨著社會經濟和現代化產業的迅速發展,危險廢物的數量也在不斷增加。因為危險廢物的危險性、對生態環境或人體健康的潛在影響,再加上公眾的環保和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因此,對危險廢物進行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已成為當務之急。
02危險廢物處置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2.1 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較低由于沒有構建起對危險廢物的全程監管機制,造成了執法力度的松散,造成了廢物流失、非法倒賣、私自進行檢疫處置等現象。同時,因為缺少有效的手段,對企業自有的危險廢物處理設施的監督也就無從談起。危化品的儲存不僅占據了很大的空間,而且對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在醫療垃圾的處理上,除了少數幾個城市實現了集中處理之外,大多數地方都是分散處理,處理的程度和效果都不一樣。
2.2 危險廢物處置利用整體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國大部分城市都已建成了相對高標準的集中處理設施,主要是針對可再生資源,其規模和使用率一般都在中等水平。目前,我國一些有害廢物的無害化處置與再利用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一些有害廢物的無害化處置與再利用等問題。與此同時,在有色金屬采選、化工等一些重點行業,未能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實力的處置企業,這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行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礙。尤其是一些處置設施存在污染環境、部分省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設施能力不足,處置、利用設施標準不高的情況,因此,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行業整體水平還有待提高。
03危險廢物處置技術
3.1 高濃度氮氧化物處理技術
由于危險廢物內燃機產生的煙氣中氮氧化物含量較高,因此,當前必須采用包括催化技術在內的專門的處理技術。首先,對于高濃度的一氧化二氮,通常采用的是催化法,它與無選擇性的、運行良好的方法有一定的區別。選擇催化工藝由于其具有較好的還原性和較高的煙氣含氮量,一般采用以硝酸銨為主的反應器,但會造成二次污染;無選擇催化定型是一種以消耗金屬為催化劑,增加熱量累積,造成了很高的成本。其次,高溫碳素還原法。碳氫再生技術的基本原則是,在較高溫度下,還原出二氧化碳及其他組分的較高含氮含量,因此,操作簡單且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3.2 危險廢物焚燒技術
焚化是一個高溫裂解和深度氧化的過程,通過對危險廢物的氧化裂解,可以實現減容、除毒和廢熱的循環利用。該方法可以處理各種固體、半固體和液體形式的危險廢棄物,但不適合處理易爆廢棄物。垃圾焚燒系統包括:預處理和加料系統,回轉窯焚燒爐和二次燃燒室,廢熱鍋爐和 SNCR,急冷塔和廢氣凈化系統。燒成的灰燼和飛灰必須經過穩定/固化,然后送到填埋場進行填埋。當前在運危險廢物處理中心所使用的爐型,多為旋轉式焚燒或熱解焚燒。
3.3 UV光解處理方法
相對于其他技術,紫外光調控方法所占的技術比重更大。紫外光是一種紫外光,它主要通過紫外輻射尾氣污染的化學密鑰破壞,以及碳氫化合物等無害物質中的化學反應,對 nm紫外光的波段進行了有效的控制。這種方法比較高效,可以在1秒內實現。在高濃度氣體環境下,紫外光控技術的處理效率將大幅下降,但總體上仍保持了較高的處理效率。然而,由于這種方法的操作費用較高,在選擇這種方法時,一定要考慮到實際的條件。
3.4 安全填埋技術
《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所列垃圾中,除了不符合衛生材料要求的垃圾外,其他垃圾均可采用安全填埋工藝。安全填埋是危險廢物處置的最后一步,除可直接進入場地進行填埋之外,一般都需進行預處理。此外,滲透性材料對填埋場的安全性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大多數填埋場采用的都是黏土或 HDPE薄膜作為滲透性材料。
3.5 布袋除塵工藝
布袋除塵器是處理有害廢物最常見的一種干式處理設備,由于其對有害廢物的處理,以及對有害廢物的高效利用,已被廣泛地應用于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本文通過對布除塵原理的分析,認為布具有吸附煙塵,脫除煙塵中的磷化物,并能使煙塵達標。在運行布袋除塵過程中,用過濾器過濾危險廢物燃燒產生的煙氣,煙氣中的固體粒子被攔截在過濾器外殼上,過濾容器在排放出潔凈的氣體后將其儲存在氣壓籠中。
3.6 綜合利用處理
綜合利用處理實際上就是將危險廢物作為一種資源來處理,不僅要對危險廢物進行無害化、減量化處理,而且要盡可能地將其中對人類有價值的物質進行回收,以實現一部分或所有的變廢為寶,達到資源循環利用的目的。目前綜合利用的主要對象有對廢有機溶劑的回收,對廢礦物油的回收,以及對一些金屬及廢舊電子產品的回收利用等。當然,對于不同類別的危險廢物,也會有不同途徑的綜合利用方法:廢金屬液的回收方式現在是通過酸堿中和反應,還可通過氧化還原、焚燒分離、濃縮結晶等分離方式,廢有機溶劑液體和廢礦物油的回收方式包括高溫蒸餾、過濾、冷卻干燥等,廢有機電子產品回收方式則主要包括機械拆解、破碎、磁選等。在這些技術中,最廣泛應用的有水泥窯協同爐渣處置、含銅污泥冶煉等。在對危險廢物進行再利用的政策實施環節中,既要重視對其進行無害化處理,也要重視對其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對其進行全面地排查,并對其進行嚴格的分級防控。綜合處理方法能夠有效實現危險廢物的資源化,是目前更具發展前景的一種處理方法。
文章來源:《科技新時代》仇金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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